各会员企业:
为支持台资企业的发展,为企业储备人才,提升企业的竞争力。本会拟与福建老区教育扶贫阳光工程办公室合作,举办“老区教育扶贫阳光工程”,为企业培训专业人才,凡本会本会员企业均可提出申请。
一、培训方式:
1、较大规模企业,申请受助学员达到50人以上的,集中在该企业办班。
2、企业规模较小,申请受助学员暂定集中在协会办班。
3、学习时间利用周末或晚上学习,根据专业及学习人数适时灵活调整。
二、受助年龄段:
1、中专(年龄小于23周岁且获得初中学历)
2、大专(年龄小于30周岁且获得高中或部分中专学历)
3、本科(年龄小于35周岁且获得大专学历)
三、学习费用:
1、中专资助费用3600元,自费学籍及书本费(学制二年);2、大专资助费用1500元,自费4500元和学籍书本费(学制三年);3、本科资助费用1500元,自费5100元和学籍书本费(学制三年)。
以上所列资助费用均由“福建老区教育扶贫阳光工程”支持。中专学籍书本费、大专4500元和学籍书本费、本科6600元学籍书本费需学员自己缴纳。
四、申请核准条件:
1、申请企业先行填写回执表,以便协会了解需受助企业的基本情况。
2、协会将情况汇总上报给“福建老区教育扶贫阳光工程办公室”,确定专业、师资、上课时间等。
3、最终的核准结果由协会与“福建老区教育扶贫阳光工程办公室”共同决定。
欢迎各企业报名,谨此通知。
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
2010年7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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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福建老区教育扶贫阳光工程”受助企业回执表
公司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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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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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受助人数 |
中专: 人 大专: 人 本科: 人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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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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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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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 |
1.请于8月10日前回传。
2.联系人:张安安 电话:5569890-12 传真:5569880 555466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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